《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标准4月1日起实施
根据住建部网站消息,其批准的《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CJ/T527-2018,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共同负责主编的行业标准,在编制过程中通过广泛调研,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工程实践经验,对道路照明灯杆制造具有指导意义,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与现行相关标准相协调,为道路照明工程应用提供了依据,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此标准规定了道路照明灯杆的产品分类和型号、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标准规定仅适用于灯杆高度小于20m,作为城市道路、公路、广场公园、庭院等照明的灯杆,不适用于异型或组合装饰性灯杆。
在该标准中,对智慧杆的标准也作了规定,标准中智慧杆的名称叫多功能杆并作了明确的定义:为杆体除道路照明功能以外,设置其他非道路照明的多功能灯杆。代号为DGN。
标准中5.1.1.14条对多功能杆进行了要求,除了满足基本标准,还要满足:
1、杆体底部可设置智慧控制传感器、交换机、充电桩等电器安装箱体,箱体高度不宜高于1800mm,长宽不宜大于450mm;
2、箱体、箱体与灯杆连接处应满足抗风强度要求;
3、箱门框开口应符合5.1.1.15的要求。
近年来,智慧城市发展迅猛,各大企业着力于加大对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产品的开发及投入。而随着照明设施数量的增多,照明控制要求越来越复杂,对未来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提出更大的挑战和机遇,《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标准的实施填补了该领域的国内空白,规范了行业秩序管理。